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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婶没让我在村子里上学,她说村里的老师都是初中辍学下来的混子。
要读就读正儿八经的学校,跟着好老师学知识。
见我为难,张婶拍了拍鼓鼓的钱包:「怕什么?这都是小凤挣的,我们家小凤多厉害啊。」
我起步晚,但学的格外认真,连跳了两级,终于能和同龄人一起上初中。
镇上的初中搬到了县里,是个寄宿制学校,两周才回家一趟。
我返回县城的时候总会带些小巧的竹制品回来,等到晚上没课的时候再出去卖。
几个月过去,丁志国编的物件越来越逼真,也更加小巧精致。
除此之外,他学会了画画,一开始画在我带回去的本子上。
自从发现我用铅笔在本子背面擦了写,又写了擦之后,他便怎么都不肯再用了。
他把那些山水和人物都刻在了竹子上,我看着眼酸,他却说这样才是真正的回归自然。
我给丁志国说,城里人很喜欢他编的东西,他听了很高兴,总是把我回城的书包填的满满的。
但是这对于城里人来说,是小孩的玩具, 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即使是再喜欢,到最后也会保持理智,变得厌倦。
我晚上摆摊的时间越来越长,卖的也越来越艰难。
某天晚上,就在我准备收摊的时候,一只大脚踩了上来,把剩下的竹制品踩的稀烂。
我抬头望去,是我妈领着我哥出现在我面前。
他们手里拿着刚从饭店打包回去的烧鸡,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里尽是嘲弄。
「那寡妇不是说对你好吗,怎么这么晚还在摆摊啊,不是不要你了吧?」
我用手捧起那些碎掉的竹片,小心翼翼地装进书包里。
「我什么样,不用你管。」
我妈是个心里藏不住话的,她炫耀似的把自己的富有全都抖搂了一遍。
原来是我那个南下经商的舅舅发了财,我妈趁着他回家的时候,跟他要了一件铺面。
这铺面在县城小学片区里,我舅舅本就想开个文具店,连装修都弄好了。
经不住我妈软磨硬泡,最后还是把这个已经完备的文具店转让给给我妈经营。
现在城里正是注重教育的时候,那边的小学区也才刚刚建起来,只有我妈那么一家文具店。
只要附近一有别的文具店要搬过来,我妈就去人家门口大闹,逼得别家不得不关门。
半年过去,他们竟然靠这个文具店赚的盆满钵满,收入是在村里的几十倍不止。
我哥恶狠狠地把我放在地下的手踩在脚下。
「别再让我看见你出现在我们一家人面前,好好的运气都被你克没了,真晦气。」
那天夜里,我带着红肿的双手和满身的狼藉回到宿舍。
从那时我就发誓,我要比他们过得好,一定得比他们过得好。
为了避免再次遇上我妈他们,我第二天晚上多跑了好几公里,到了县城的酒店门口摆摊。
因为我们是穷乡僻壤,但同样是山清水秀,酒店门口来往的游客居多。
当天晚上,我就卖完了半个月的量,比往常收摊早了一个多小时。
酒店的老板姓徐,他注意到了我,说很喜欢我们自己做的手工制品。
他还说以后不管我们做多少,他都按原价买下来送给酒店里的游客当纪念品。
徐老板无奈叹了口气:「小姑娘,你也知道,我们这地方除了山水也没什么特色,长此以往,是留不住外面的人的。」
「你们有这竹编的手艺,也算是我们当地手艺人的特色了,给外地人加深印象,这是好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