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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的恨海晴天,我来作陪》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抖热是作者“夏风沐杉”笔下的关键人物,精彩桥段值得一看:我故意看着他身边小女友正在试的菜篮子,对着服务员说:“这个也不错,要一个。”服务员不好意思回道:“这个颜色只有这一个了,还有另外的颜色。”我装作有些娇嗔说道:“不要,我就要那个粉色。”看似对着服务员,其实眼里看着他...
第3章
上灯光,值万元。
我今天整个人就是一个,精致的,又纯情不懂世故的富家千金。
我放松地坐在店里的沙发上,百无聊赖地问店员:“birkin 的蓝房子今天有吗?”
“这个可能要配货?”
店员老实地回道。
我语气更加夸张俏皮了:“好啊,那就要一张书桌,加几把椅子。”
然后我站起来,在店里走动起来,故意路过他们身旁。
看似在挑挑选选,实则有意无意地递过去眼神。
果然他眼光移过来了,跟着我的脚步,一直移动。
他穿着深咖色的双排扣西装,穿得矜贵优雅,如果不是闺蜜给我讲了,这种人面兽心的男人,还真可能被这副皮囊给骗了。
他在大学里就创业融资到几百万,一毕业就年薪百万。
而现在就正是最后飞身福布斯榜上前一步,等公司一上市,他更是身价不可估量。
<的确,站在他的位置上来看,陪他创业的糟糠之妻成了唯一的不足之处。
不足以匹配他人中龙凤,不足以匹配他的贪心。
我故意看着他身边小女友正在试的菜篮子,对着服务员说:“这个也不错,要一个。”
服务员不好意思回道:“这个颜色只有这一个了,还有另外的颜色。”
我装作有些娇嗔说道:“不要,我就要那个粉色。”
看似对着服务员,其实眼里看着他。
他有些坐立不安了,他的小女朋友也望着他,小声抱怨道:“先来后到,懂不懂啊。”
我是不会让步的,我在赌的不是一个包,是赌一个男人是否动心。
女人真的很懂男人爱哪一种,我媚眼如丝地看着他,咬着下嘴唇,故作不耐烦。
最后,用手抚摸着耳环,到脖颈,好像要把欲望与不耐烦,按捺在体内。
但做地一切,都不是为了包。
就在我抚摸着脖子不耐烦转头的那一刻,服务员没发声,明明夹在两伙人中间的是他。
他的小女朋友没有发声。
赌赢了,从未在男人的爱上失过手。
那一刻,他出声了,声音不缓不急,饶有趣味地说:“这样吧,小雨你让给这位姑娘,下次我带你去香港玩的时候买两个包好不?”
他不是在发问,他是在命令的口气,小雨给了台阶就顺着下了:“好吧,好吧,香港还免税勒。”
他根本没有理会他的小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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