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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小说美人不正经,陛下他惯的!
月落1986著《美人不正经,陛下他惯的!》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傅明烛叶娇,讲述了眼前是一幅活春宫马车晃动着,里面的人情到浓处,忍不住低声呻吟叶娇趴在车窗外,小心挑开车帘边角,向里面窥视错不了,昨日还说非她不娶的相府公子,正衣衫凌乱地同另一个女人欢好宽大的身影挡着,让人看不清女人的脸只看到她红色的衣衫褪到腰部,钗环凌乱“给我吧”傅明烛柔声哄着“你好坏,”女人娇声喘息,“你要娶的是叶娇,怎么不去找她?”听到此话,帘外偷看的叶娇连忙屏住呼吸,手指不自觉地攥紧,金丝银...
来源:cd 主角: 傅明烛叶娇 更新: 2023-10-16 04: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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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简介
《美人不正经,陛下他惯的!》小说是作者“月落1986”的倾心力作。以下是《美人不正经,陛下他惯的!》内容介绍:“是先陈王那个……”“是。”幕僚道。这件事太久没有人提起,以至于大家像是忘记了。安国公府,原本是先陈王的妻族...
第14章
《美人不正经,陛下他惯的!》由月落1986所撰写,这是一个不一样的故事,也是一部都市、全篇都是看点,很多人被里面的主角傅明烛所吸引,目前美人不正经,陛下他惯的!这本书最新章节完结感言—致读者的一封信,美人不正经,陛下他惯的!目前已写297.8万字,美人不正经,陛下他惯的!,余生,都市脑洞,都市书荒必入小说推荐!
一、作品介绍
《美人不正经,陛下他惯的!》小说是网络作者月落1986的倾心力作,主角是傅明烛。主要讲述了:《美人不正经,陛下他惯的!》小说是作者“月落1986”的倾心力作。以下是《美人不正经,陛下他惯的!》内容介绍:“是先陈王那个……”“是。”幕僚道。这件事太久没有人提起,以至于大家像是忘记了。安国公府,原本是先陈王的妻族...
二、书友评价
从前 有座 镇妖关 徐氏十二刀名不虚传 也没想到1600多章不到20天看完了 但是在这短短不到二十天的时间里,仿佛亲眼见证着一个从罪城出来的对所有人不信任的少年开始学会接纳别人;一个活在父亲光芒下的胆小怯懦少年一步步成长,以至于成为了一位父亲并义无反顾站在所有人前面;一个为了万千民众甘愿将自己融入黑暗直至死亡;还有一个“人”孤独的活过几千年,身上套上一层层的面具最后也没摘下来…… 也许主角是余生,也许是慕宇,也许是孙闻,也许是其他人,但是我觉得他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成长史,他们每一个都是这本书的主角 也许站在人族的角度,妖族是生死大敌,但对于妖族又何尝不是,还有天族,羽族,兽族等等,每一个时代都终将落幕,但是每一个时代都会留下些什么,也许无用,但是还是会有人坚持,也许这就是,传承 还有就是,开新书咯,《请叫我鬼差大人》 (书架攒的书多就是好,最起码不会没书看)
感觉写余生的“与众不同”时很刻意,时光因为没怎么出现所以没感觉什么,但是余生让我感觉如果他不是主角早就死了千八百次了的那种感觉,所以我不喜欢余生单走,因为特别容易跳,但是又偏偏又把各种重要的东西和重要的事件压在主角身上,这就变相的表达了这件事的结局,余生拿了很多东西回去,然后人族赢了呗,然后余生又换功勋点啥啥的,而且偏偏谁都跟不上余生。主角的伙伴直接甩多远去了,所以导致一半写镇妖关,一半写余生,剩下的人就穿插的写一点。反正就是余生单走就很跳,但凡多个赵嘎嘎都不会这样,强烈建议把嘎嘎乱杀绑在一起,有嘎嘎在旁边调节应该会好点
这不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但他是我可以看完的真正完结了的一本书,很甜,甜到心里了
三、热门章节
第614章 狱卒
第615章 罪城普法环节
第616章 热武器?
第617章 周三爷
第618章 成长
四、作品试读
【月落说:本章是点赞超过一百的赠送,点赞和留言每次过百,都会有加更送上。感谢。】
安国公府,是一个快要被遗忘的名字。
以至于肃王李珑听到后,缓缓解开甲胄,用了许多时间回忆。
“是先陈王那个……”
“是。”幕僚道。
这件事太久没有人提起,以至于大家像是忘记了。
安国公府,原本是先陈王的妻族。
十三年前,叶娇的姑母叶颖,嫁给了李珑的叔父陈王,是为陈王妃。后来陈王谋反事败,被皇帝赐死。
陈王妃回到安国公府,想借出御赐宝剑,向皇帝求情。
毕竟当时安国公虽已去世,但朝中仍有许多国公爷的旧部。
陈王妃的哥哥,叶娇的父亲叶羲,拒绝了。
他认为陈王死有余辜,万不可再让安国公旧部卷入纷争。陈王妃委屈愤怒,发誓同安国公府断绝关系。她带着陈王的尸体离去,听从皇命把陈王葬在淮水边,并终身守墓。
而叶羲也没有留在京都。
他先是恳求皇帝收回宝剑,遭拒后前往管理僧道之事的祠部,取到度牒,出家为道了。
留下安国公府孤儿寡母,十年来杳无音信。
幕僚详细讲了叶柔和叶娇的事,特地提起叶娇。
“傅明烛退婚时,圣上便对叶家流露出怜悯之意。叶娇深夜报官后,圣上更是对她赞赏有加。如今王爷若肯求娶叶娇,一能昭示没有争权之意,二能替圣上安抚国公府,表明孝心。”
李珑把脱掉的甲胄丢在地上,“啪”地一声。
殿外传来几声狗叫,那是他从塞外带回的猛犬。
李珑凝眉颔首,这事便算定下了。
他是擅长军中杀伐的人,做事干净利落。
“左右我也不在乎娶谁,明日我便恳求陛下为我赐婚。”
幕僚们相互看看,含笑道:“还是请殿下前往长公主乞巧宴,您会在那里恰巧遇到叶娇,之后求娶,才合情合理。”
不然就太像计谋了。
李珑点头道:“那便有劳各位,安排周详些。”
所谓的安排周详,自然是要让两人的席位尽量接近,在乞巧宴会上,给李珑展示的机会。
不然就算李珑求娶,若叶娇厌恶拒绝,这桩婚事也成不了。
但是当李珑第二日到达宴会,发现叶娇身边已围了人。
是几个朝臣显贵之女,她们大多刚刚及笄,说话却叽叽喳喳,听起来聒噪得很。
“你就说,是不是你指使人射的箭?”
“是不是你欺负白薇姐姐?”
“对,秦白薇都羞得不敢出门了,都是你的错!”
叶娇身穿彤霜两色抹胸长裙,高梳柔风髻,头上钗环灼目,面容清雅无双。面对那么多挑衅的贵女,她镇定自若,甚至带着轻松的笑意。
笑容在李珑唇角散开。
看来幕僚的主意不错,娶这个姑娘进门,就算她的母族毫无助力,放在府中,也觉赏心悦目。
叶娇正在回答姑娘们的问话,声音清亮,悦耳动听。
“奴家不懂你们说的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们在同情那个秦白薇吗?”
她退后一步,柔嫩的胳膊举起来,把一圈姑娘数数般指了一遍,确认道:“难道你们是她的朋友?”
“那是自然!”有个姑娘回答道,“她是同我们一起玩到大的,不像你,没人搭理。”
叶娇的脸上浮现一丝轻蔑,她摇着头数落道:“原来你们同婚前通奸、抢人夫婿的人是朋友啊!所谓物以类聚、一丘之貉,你们几个,也是这样的人吗?那你们还来什么乞巧宴,怎么不找辆马车,脱掉衣服跑到御街上去?”
几个姑娘的脸红成一片,有一个当场被气哭了。
这可是乞巧宴,是祈福、乞巧,求上天赐予好姻缘的日子。家里已经叮嘱过,会有皇子当场择妻。谁也没想到只是指责叶娇两句,便被扣了这么大一个帽子。
姑娘们掩面奔逃,找自己家奶娘丫头哭诉去了。叶娇悠闲自在地走出来,啃了一口苹果。
“太弱了。”她自言自语道。
李珑看叶娇独自一人,便想要上前搭讪,可不远处却有人开口唤他。
“肃王兄!”
是五皇子李璟和九皇子李策。
两个弟弟走过来,个个面含敬重亲热有加,李珑不得不同他们闲聊几句。
“王兄回来了?”李璟道,“改日一起去看戏啊。”
李璟平日最喜三件事:看戏、吃酒、听闲话。
李珑对他点头,又把视线挪到李策身上。
“近日身体怎么样?”
身为兄长,他应该关心兄弟,做好兄友弟恭的表率。
“还好。”李策轻咳道,“多谢王兄挂念。”
京都的气候有利于他养病,他也很听太医的话,每日汤药不断。
三人一同落座。
坐席布置在室外花园,上有彩幡蔽日,下有红毯铺地,众人跪坐蒲团,品尝佳肴,也凑趣闲聊。
过不多久长公主李娴雅驾到,众人起身施礼。
长公主四十余岁,是先帝女儿中唯一留在京都长安的。她同驸马夫妻和睦,如今住在公主府,以制香弹唱为乐。虽然腰身已经不再纤细,但是听说她还能跳胡旋舞。
李珑的坐席紧邻长公主,坐在宾客中最尊贵的位置。其下便是李璟和李策,刚刚坐定,李璟便同李策夸奖叶娇的美貌。
“真是妙人儿!带出去看戏,一定很有面子。性格安静不多话,说不定也善于生养。”
李策抬头看向对面末席的叶娇,见她正在认真吃喝。
夹一片鱼脍蘸取酱料,放入口中轻轻咀嚼。另一只手已经端起酒盏轻抿一口,撕鸡腿、尝冷面,剥开柿子皮,插入芦苇管,轻轻一吸,神情满足。
她的动作娴熟流利,手指像点在乐音上,放松舒适,仿佛乞巧宴就是宴会而已,重点在吃,不在别的。
李璟时不时打量叶娇,忍不住犹豫。
“这么能吃,娶回去能不能养得起啊?”
李策端起黄米羹,用汤勺搅动,没有答话。
叶娇并未主动同李策搭话,那个一同报官的夜晚过去后,她像是完全把他忘了。
真是个没心肝的。
这时长公主请李珑表演戏法。
李珑原本便在席上谈笑风生,他讲北地风景,讲吐蕃的世风人情,讲得对面女子各个掩唇而笑,可他观察过,他今日的目标叶娇,在吃。
吃完鱼吃鸡,吃完鸡吃羊肉,水果汤羹都来一遍,丝毫不关心别人在讲什么。
吃的过程中,她为了砸开一颗核桃,还找女官要了一根木棍。
真是心无旁骛。
叶娇把李珑逼得不得不起身表演,跟坊间玩杂耍的胡人一般,吸引叶娇注意。
叶娇果然抬头看了一眼,目光落在他抽出的宝剑上,眼睛亮了亮。
李珑心中稍慰,便说他需要一位姑娘帮忙。
当然,他在众多举手的人以外,挑了不举手的叶娇。
叶娇不情不愿地放下八宝饭,用丝帕净手,起身浅浅施礼。
早有女官为叶娇介绍。
“这位是肃王殿下。”
也有宦官为李珑介绍。
“这位是安国公府叶小姐。”
李珑走到场地正中,笑道:“本王从吐蕃带回一只苍猊犬,起名‘赛狼’。这种犬忠诚可靠,却也凶残可怖。它只认本王一个主人,本王舞剑,它懂得模仿。不过它喜欢讨赏,有吃的,才戏耍。本王请叶小姐把这盆肉一块块丢给赛狼,不知可否。”
李珑没有表演剑法。他的剑法高明,只会让皇帝和二皇子更加忌惮。他玩狗戏耍,不介意让人看轻几分。
叶娇站在几案前翻折衣袖。她的位置已是末席,站在这里,便可配合。
只是丢肉而已,没有拒绝的必要。
盆里是煮熟的猪肉,一块块,切成手掌般大小。
苍猊犬牵出来,果然体型高大,面容凶残。
几位贵女忍不住紧靠在一起,又害怕又兴奋地议论。李策也站起身,有些紧张地走近。
但苍猊犬却乖巧地蹲坐,等李珑举剑,它也学着举起一只爪子,惹得大家哄堂大笑,放下戒心。
叶娇丢出去一块肉。
苍猊犬跃起吃掉,心满意足,又后足点地,前足立起,像人类举剑般跳跃,引起一阵掌声。
叶娇顿觉无趣。
她对剑感兴趣,还以为李珑身为守边皇子,会舞上一套行云流水的剑法。哪知道是逗狗,逗狗也就罢了,还耽误她用膳。
叶娇漫不经心地看了看对面。
那个夜里帮她报官的男子也在,能出现在这种场合,莫非是哪位朝臣的儿子吗?
跟他一起来的,似乎是一位皇子。
听人议论,是五皇子?
瞧他那个口若悬河的样子,吐沫星子都到汤水里了。
叶娇走了个神。
她没有经验,不知道在一条苍猊犬面前,是不能走神的。
特别是,她手中拿着苍猊犬要吃的肉。
做完一个动作,没有等到肉块飞来的苍猊犬,不耐烦地呜呜,呲牙警告叶娇。
察觉到情况不对,站在远处的肃王李珑连忙提醒。
“叶小姐,请你……”
可是已经晚了。
苍猊犬飞奔而来,肥硕的身子竟然像利剑一般,只一刹那便奔到叶娇面前,再高高跃起,朝着她的脖颈低头咬来。
像是在捕食一只田间白兔。
席间惊叫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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