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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推荐《失去绝对音感后我不再爱了》是由作者“柳卿”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娇娇孟语娇,其中内容简介:」「只要你快乐就好,至于时安......我会用下半辈子补偿他。」明明早有预期,我的心依然被她一字一句,敲成万千碎片。原来我以为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过是她为挚爱的牺牲和献祭。是时候离开了...
第2章 我的绝对音感呢?
我的绝对音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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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后,正是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赛开始那天,也是我们婚礼当天。
想到什么,我打开比赛报名页面。
果然,我的报名申请被撤回了。
零点已过,报名截止,无力回天。
我对她毫不设防,所有账号密码都是她的生日,却不想被算计。
难怪我提议这么短的时间,可以不用订婚直接办婚礼,孟语娇却坚决反对。
原来是为了趁订婚仪式,我高兴得找不着北,无暇顾及时偷偷取消报名。
想必七日后的婚礼,也只是为了万无一失,确保我无法出现在比赛现场吧。
为了季明笙,孟语娇可真是赴汤蹈火、万分周全哪!
我直愣愣坐了一夜,看天边泛起鱼肚白,看她睁开蒙眬的双眼。
看见我,她条件反射地皱了眉,又瞬间舒展,轻轻勾起嘴角:「顾时安,季明笙你认识吧,他很热情,特意回国提前祝贺咱们新婚,一起吃个饭吧?」
确实很热情,都祝贺到床上去了。
我沉默地点了点头。
「别吃醋啦顾时安,我跟他都是过去的事了,要真有什么,怎么会大大方方地带到你面前,」孟语娇轻轻摇了摇我的袖子,娇嗔道:「你做的惠灵顿牛排特别好吃,咱在家招待他吧,也正好给新房温温锅。」
我手指掐进掌心,嘴角勾起标准弧度:「好啊。」
「对了,法式焗蜗牛他最爱吃,顾时安你会做吧?」孟语娇歪着头娇笑。
焗蜗牛?她明明知道我最讨厌那些软体动物。
儿时在福利院,嫉妒我长得好、会拉琴、得院长妈妈喜欢的那些孩子,常常会把蠕动的蜗牛、蚯蚓藏进我的饭菜。
看我一无所觉吞下,或者惊慌失措地打翻饭碗,他们就得意地哈哈大笑。
打翻了饭菜就没得吃,还会被厨师阿姨骂浪费,我只能强忍颤抖将恶心的东西挑出来,面无表情吃掉剩下的饭菜,然后躲到角落吐得昏天黑地。
后来,我一看到这种黏腻腻、软趴趴的软体动物,就想吐。
「记得买勃艮第蜗牛啊,明笙哥哥嘴刁,别的吃不惯。」孟语娇哼着歌打扮得美美的:「我去机场接人,咱们十二点整准时开饭啊,明笙哥哥胃不好,饿不得。」
从对厨艺一窍不通,到她爱吃的样样都会,我无数次切到手指,被热油烫伤。
小提琴老师曾惋惜地警告:「指尖是琴弦的情人,你若再不爱惜,只会自毁前程。」
彼时我低头微笑:「她就是我永远奔赴,做梦都想到达的前程。」
现在却成了她讨好他人的工具。
我打电话叫了厨师上门,既如此,我也该试着学会爱自己。
事实证明,他们并吃不出来有什么不同。
季明笙尝了一口法式焗蜗牛,竖起了大拇指:「时安你手艺真好,比我在法国LEscargotMontorgueil吃得还正宗。」
说着,还惋惜地摇了摇头:「可惜就是不能常常吃到呀!」
我笑着解开围裙:「那我把菜谱给您,想吃了你可以随时做,挺简单的......」
话还没说完,就被孟语娇黑着脸打断:「那怎么行呢,明笙哥哥的手那么金贵,马上就要参加小提琴世界大赛了,怎么能干那些粗活。」
眼珠一转,她望向我:「要是想吃了就来我们家,顾时安你不会不肯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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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明笙手指金贵,从不干粗活。
每天都会用三十七度、加了玫瑰精油的温水泡手,再用豌豆大小的乳木果油轻轻按摩指尖。
拉琴时更是戴有定制的Pegasus山羊皮指套,既不影响音色触感,又能保护按弦手指。
看着自己被热油烫伤的手指,我从喉咙里滚出一声轻笑:「行啊。」
随便你,反正那时我早已不在。
季明笙亲昵地刮了下她的鼻尖:「小傻瓜,小顾也要练琴呢,别耽误人家时间。」
「他只是闹着玩而已,怎么能跟明笙哥哥你比,」孟语娇嘟了嘟嘴,娇嗔道:「到时你随便指点他几下,不比他自己瞎练强一百倍?」
「行行行,都听你的,」季明笙宠溺一笑,两人暗潮汹涌。
我低下头慢慢品尝,无视他若有若无试探的目光,盘算着收拾哪些行李。
气氛渐渐沉寂下来,孟语娇杵着下巴专注地盯着季明笙,顺着他的视线,突然语出惊人:「顾时安,吃饭没有音乐好无聊,不如你现在就拉上一曲助助兴,也正好让明笙哥哥指点指点?」
我身子一僵,不敢置信地抬头:她把我当成了什么,街头卖唱的东西吗?
季明笙慢条斯理地折起手帕,擦了擦嘴角:「乐意之至,如果小顾不介意的话。」
「抱歉,刚才做饭手被热油烫伤了,怕是拉不了了。」我哑声道。
季明笙微怔,很快回过神来:「没关系的小顾,真是不好意思,这顿饭给你添麻烦了。」
被驳了面子,孟语娇脸色有些不好看:「有些人就是命贱,好好的机会送到眼前了都不会把握。」
说完,重重放下筷子:「哼,不识抬举,明笙哥哥,咱们走。」
换作以往,我早就忙不迭道歉了。
如今喉咙里好像被塞满了浸水的棉花,怎么也发不出声。
门板发出「哐当」的闷响,玄关的琉璃风铃被撞得粉碎,像我无望的爱情。
丝丝银线穿过月白色的琉璃管,内壁「金箔星轨」镶嵌,是我亲手为她烧制的十八岁成人礼。
经历了十次窑变,烧废了上百管,才留下了这最后十支,被银针刺破手指的血滴,成了星轨里最绚丽的红。
如今,都粉身碎骨散落一地。
我蹲下身一点一点捡拾,手机「叮咚」一声,竟然是季明笙的消息:「小顾,别担心,我带娇娇去看演唱会了,她已经不生气了。」
哦,是我熬了三天,夜夜盯到凌晨三点,抢到的两张燕姿演唱会门票。
打开现场直播,两人十指紧扣,忘情亲吻的瞬间被大屏幕捕捉放大。
男俊女靓,情深似海,人群沸腾欢呼,热闹极了。
孟语娇一夜未归,也无只言片语。
从前也是这样,她一生气就会各种拉黑删除,非要我跪下求饶,才会大发慈悲地结束冷战。
这次我却再没有解释求和的欲望,反而感受到了久违的冷静和灵感。
F大调第二浪漫曲从琴弦倾泻而出,赐予我新生。
天渐渐亮了,从蟹壳青转为孔雀蓝,再慢慢爬上珍珠母贝的银白。
我拉着行李,推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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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被孟语娇扑了个满怀:「顾时安,你要去哪里?」
指尖蹭过额头,她捧着我的脸亲吻:「我想你了。」
我眼睫低垂,入眼的是她裸露脖颈上,刺眼的红痕。
宿醉的酸臭,混合着过夜的汗液与香水,满是他的味道。
我忍不住皱眉,孟语娇却一把拉住我的行李箱,蛮横道:「顾时安,不许走。」
她轻轻牵住衣袖,仿佛牵住了我的魂魄,将我推进浴缸,沉沦淹没。
浪打花枝,娇蕊吐露。
事后,她慵懒地趴在我胸口,笋指纤纤画着圆圈:「顾时安,我们都要结婚了,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你都不许生我的气。」
我知道她心虚了,也只有犯了大错,她才会主动低头。
季明笙最新的朋友圈,是他一脸餍足的侧影,和垃圾桶里熟悉的戒指。
我轻轻抚摸她光洁的手指,若无其事地问:「订婚戒指呢,怎么不戴?」
孟语娇支支吾吾:「刚才洗澡我取了下来,一会儿就戴上。」
说着,她支起身子质问:「你推着行李箱,是要去哪里?」
我笑着吻上她丝绸般柔滑的肩头:「你在这儿,我能去哪里,不过是小提琴坏了,我想去泰兴再寻访一把。」
她轻哼一声:「这点儿也值得你跑一趟?一会儿我就让人送一把阿玛蒂来。耐心些,晚上还有大惊喜哦!」
月光笼罩的半山别墅,挑高十米的穹顶上,璀璨的水晶吊灯投射出闪烁的星空。
我站在灯光环簇着大厅舞台上,突然想起福利院筹款晚会。
同样施舍般的掌声,同样看马戏的眼神。
不同的是,现在我脖子上系的不是红领巾,而是爱马仕两万美金的领结。
孟语娇送的惊喜。
「顾时安,来一曲,」夜风送来她的声音,陌生又冰冷。
台下众人起哄:「来一曲,来一曲。」
我像被围观的木偶,机械地架起琴身。
没有阿玛蒂,只有主办方临时借来的破旧小提琴。
A弦的金属缠线已露出芯材,触碰时发出指甲刮玻璃般的异响。
第一个音符奏响,我浑身颤抖:琴声竟变成扭曲的杂音,像是有人往耳朵里灌了水。
我的绝对音感呢?
想起上台前孟语娇递来的那杯香槟,和她狡黠的笑意。
是她下了药!
我咬着牙继续拉琴,故意调低的谱架,让人保持卑微地弯腰姿势。
正对左手的冷气出风口,让揉弦变得异常困难。
轻轻一拉,琴身发出「咯吱咯吱」的呻吟,像是有人用铁皮刮挠玻璃。
空弦的E音像被掐住脖子的公鸡,换到A弦又低得像没吃饱的牛叫。
男士们皱起了眉头,女士们窃窃私语,有孩子大声叫道:「吵死了,比熊大锯木头还难听!」
众人哄堂大笑,热闹极了。
琴弦突然崩断,锐利的银丝划过脸颊,在0.1秒内完成了相遇、切割、分离的三重奏。
鲜血四溅,我捂着脸跌跌撞撞冲下台,身后传来彻响的欢呼,流畅的乐声轻盈欢快,是季明笙上台救场。
原来这就是孟语娇的惊喜,我拒绝为他们晚餐拉琴助兴的教训。
惊雷滚滚,大雨倾盆而下。
药性发散,我在雨幕中发足狂奔,仿佛这样才能甩掉如影随形的挫败和羞辱。
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条小狗,淋着雨狼狈地奔逃,却因为身年幼孱弱,屡屡摔倒进水坑里。
我慢慢停下脚步,水坑有些大,它拼命挣扎,却如何都不肯放弃嘴里叼着的东西,大概是主人给的心爱之物。
我伸手捞起了它,快步避入花房躲雨。
今夜这场盛宴,只有这可怜的小东西,和我一般狼狈。
待看清它嘴里叼着的东西,我浑身一震:这不是我送给孟语娇的手作八音盒吗?
「财宝儿,小财宝儿,」熟悉的呼唤声由远及近。
小狗「汪汪」回应,一溜烟窜了出去,带出「叮咚叮咚」一连串的乐声。
荼蘼的月季花墙外,孟语娇轻快的声音传来:「哎呀小宝贝,怎么弄得这么脏,幸亏叼着妈妈送你的八音盒,才顺着音乐找到你。」
原来,连小狗都有人爱,狼狈的只有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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