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人一狗,还真不见外啊。
我清了清嗓子:
“宋公子,我没有招婿,这都是那些小孩的恶作剧。”
宋律言犯了难:
“那怎么办呢?”
“我要是现在出去了,可真要钻狗洞了。”
“那就……晚些再走?”
宋律言轻咬红唇,眉头轻蹙,让人心生不忍。
我连忙转移话题:
“吃了吗?”
“我早上买了饼。”
“老胡家的饼吗?”
“夜叉都不吃。”
夜叉汪汪叫了两声,以表赞同。
“……”
他盯上了石墩上被砍的面目全非的大冬瓜,抱起冬瓜,径直入了东厨。
我从小跟着师父用冬瓜练习砍头技艺,冬瓜都快吃吐了。
可当宋律言将一桌冬瓜宴摆上桌时,我还是痛快地炫了三大碗米饭。
明明都是人,为何我烧出来的冬瓜就是苦的。
人比人,气死人。
所以还是不要比较的好。
“阿玉不嫌弃我?”
“我这双手,可是验过死尸的。”
“那我这双手,还是砍过脑袋的呢。”
宋律言笑了:
“要不说我俩是天作之合呢。”
我晕乎乎的。
这人嘴甜的很,到底是谁说他嘴毒啊。
经过厨艺认证,我决定聘宋律言为昭家大厨,夜叉为护院。
给月钱,包吃住。
他说他家在城西,我家在城东,相隔甚远。
又说他家的草屋漏雨漏风,仵作挣钱少,实在无力修缮。
我便让他住进了师父的房间,免去了每日的奔波。
为保全他的脸面,对外还请我唤他相公:
“相,相公?”
“在呢。”
我捧着大碗,心跳得飞快。
要不说色令智昏呢。
饭后,宋律言洗碗去了。
我坐在院门口,望着在花丛中跳跃、扑蝶扑得不亦乐乎的夜叉。
突然觉得这样也挺好。
毕竟,也没有其他人愿意和一个刽子手成婚了。
师父走后,屋里冷清得很。
多了这一人一狗,也会热闹不少。
虽然宋律言的笑意总不达眼底。
但他不是坏人,最多也就图我几个钱。
刽子手不缺钱,砍一个犯人,能有十五两银呢。
花点银子就能买到美食和热闹,何乐而不为呢?
师父,你看,我一直有努力让自己过得像以前一样快乐。
你就不用再担心我啦。
宋律言真的很穷,穷到去菜市场逛一圈,都会被不同的人连番奚落。
他低着头,一声不吭,任由别人欺负。
那委屈的模样,连带着奚落他的人,也觉得有些不自在了。
看来“毒舌”一词,也是误传罢了。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大手一挥,扔出一小块碎银,把宋律言以往的赊账都给平了。
刽子手虽不招人待见,可没人会不爱银子啊。
一下子,所有的人全都闭嘴了。
宋律言牵着我的袖子,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
笑容张扬,像个骄傲的白孔雀。
一个乞丐端着碗,嘲讽了一句:
“横什么?不就是个吃软饭的吗?”
我回头瞪了那乞丐一眼,随后小心翼翼地看向宋律言。
宋律言肯定也听见了。
他依旧笑着。
可我却觉得他很难过。
自宋律言住进我家后,猴孩子们居然又编了新的歌谣:
“白脸仵作吃软饭,黑脸阎王蠢如猪,要问为何退三舍,奈何夜叉会吃人……”
我对着镜子笑了笑,左右照了半天。
虽然日日在院子里砍冬瓜晒太阳。
可真有那么黑吗?
好像对比起宋律言来,确实是黑了一点点。
于是,从未用过胭脂的我第一次踏进了胭脂铺裴云阁。
原本热闹的铺子立刻安静了下来。
十几道目光紧紧地注视着我。
“昭玉,你来这做什么?”
“莫不是听说我家少爷高中,前来纠缠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