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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一人一狗,还真不见外啊。

我清了清嗓子:

“宋公子,我没有招婿,这都是那些小孩的恶作剧。”

宋律言犯了难:

“那怎么办呢?”

“我要是现在出去了,可真要钻狗洞了。”

“那就……晚些再走?”

宋律言轻咬红唇,眉头轻蹙,让人心生不忍。

我连忙转移话题:

“吃了吗?”

“我早上买了饼。”

“老胡家的饼吗?”

“夜叉都不吃。”

夜叉汪汪叫了两声,以表赞同。

“……”

他盯上了石墩上被砍的面目全非的大冬瓜,抱起冬瓜,径直入了东厨。

我从小跟着师父用冬瓜练习砍头技艺,冬瓜都快吃吐了。

可当宋律言将一桌冬瓜宴摆上桌时,我还是痛快地炫了三大碗米饭。

明明都是人,为何我烧出来的冬瓜就是苦的。

人比人,气死人。

所以还是不要比较的好。

“阿玉不嫌弃我?”

“我这双手,可是验过死尸的。”

“那我这双手,还是砍过脑袋的呢。”

宋律言笑了:

“要不说我俩是天作之合呢。”

我晕乎乎的。

这人嘴甜的很,到底是谁说他嘴毒啊。

经过厨艺认证,我决定聘宋律言为昭家大厨,夜叉为护院。

给月钱,包吃住。

他说他家在城西,我家在城东,相隔甚远。

又说他家的草屋漏雨漏风,仵作挣钱少,实在无力修缮。

我便让他住进了师父的房间,免去了每日的奔波。

为保全他的脸面,对外还请我唤他相公:

“相,相公?”

“在呢。”

我捧着大碗,心跳得飞快。

要不说色令智昏呢。

饭后,宋律言洗碗去了。

我坐在院门口,望着在花丛中跳跃、扑蝶扑得不亦乐乎的夜叉。

突然觉得这样也挺好。

毕竟,也没有其他人愿意和一个刽子手成婚了。

师父走后,屋里冷清得很。

多了这一人一狗,也会热闹不少。

虽然宋律言的笑意总不达眼底。

但他不是坏人,最多也就图我几个钱。

刽子手不缺钱,砍一个犯人,能有十五两银呢。

花点银子就能买到美食和热闹,何乐而不为呢?

师父,你看,我一直有努力让自己过得像以前一样快乐。

你就不用再担心我啦。

宋律言真的很穷,穷到去菜市场逛一圈,都会被不同的人连番奚落。

他低着头,一声不吭,任由别人欺负。

那委屈的模样,连带着奚落他的人,也觉得有些不自在了。

看来“毒舌”一词,也是误传罢了。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大手一挥,扔出一小块碎银,把宋律言以往的赊账都给平了。

刽子手虽不招人待见,可没人会不爱银子啊。

一下子,所有的人全都闭嘴了。

宋律言牵着我的袖子,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

笑容张扬,像个骄傲的白孔雀。

一个乞丐端着碗,嘲讽了一句:

“横什么?不就是个吃软饭的吗?”

我回头瞪了那乞丐一眼,随后小心翼翼地看向宋律言。

宋律言肯定也听见了。

他依旧笑着。

可我却觉得他很难过。

自宋律言住进我家后,猴孩子们居然又编了新的歌谣:

“白脸仵作吃软饭,黑脸阎王蠢如猪,要问为何退三舍,奈何夜叉会吃人……”

我对着镜子笑了笑,左右照了半天。

虽然日日在院子里砍冬瓜晒太阳。

可真有那么黑吗?

好像对比起宋律言来,确实是黑了一点点。

于是,从未用过胭脂的我第一次踏进了胭脂铺裴云阁。

原本热闹的铺子立刻安静了下来。

十几道目光紧紧地注视着我。

“昭玉,你来这做什么?”

“莫不是听说我家少爷高中,前来纠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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