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老婆用我的钱养别人的家番外+无删减版

”。

法警警告了好几次。

林梅请的律师,能说会道,把黑的说成白的。

核心观点就一个: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林梅作为共有人,有权处分。

她拿钱资助亲弟弟买房结婚,是符合“公序良俗”的“正当资助”,是“帮扶困难家庭成员”(困难?

要买婚房叫困难?

),是“履行家庭责任”。

至于没跟我商量?

那是“家庭内部事务处理方式不同”!

我要求追回?

那是“违背诚信原则”!

甚至暗示我因为这点“小事”就离婚,才是破坏婚姻的元凶。

我坐在原告席,听着这些歪理邪说,气得肝疼。

我律师据理力争,指出这是典型的恶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了我的权益,是导致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

我们提交了银行流水,证明那笔巨款是短时间内一次性转出,收款方明确是她弟弟林强,用于购房。

对方律师就咬死“共同财产处分权”和“公序良俗”不放,说小额转账是孝顺父母帮扶弟弟的日常开销(也提供了些模糊记录),那笔大额的就是“正当资助”。

法官听着两边辩论,眉头紧锁,似乎也觉得有点棘手。

毕竟,“姐姐帮弟弟”在很多人观念里,好像确实“天经地义”。

就在僵持不下,我感觉法官可能要被对方那套歪理带偏的时候,我举手了。

“审判长,我有新证据提交。”

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支小小的银色录音笔。

林梅看到录音笔的瞬间,脸色“唰”地变得惨白如纸,眼神里充满了惊恐。

我按下了播放键。

嘈杂的背景音响起,像是在某个饭馆包间。

接着,一个年轻男人醉醺醺、得意忘形的破锣嗓子,清晰地传遍了整个法庭:“……嗝…我林强!

牛逼不?

车?

房?

算个屁!

动动嘴皮子的事儿!

我姐?

那就是我林家的…提款机!

懂吗?

随用随取!

还有我那仨姐夫?

啧…纯纯傻X!

吭哧瘪肚挣那点钱…最后不都…嗝…都进了我兜里?

给我买房买车娶媳妇!

天经地义!

谁让…谁让她们是姐姐呢?

生下来…生下来就该给我铺路!

哈哈哈哈哈…三个傻X姐夫…养着我…爽!”

录音放完,法庭里一片死寂。

落针可闻。

林梅像被抽掉了骨头,瘫在椅子上,双手捂着脸,肩膀剧烈地抖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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