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替父翻案后我火遍全网前文+后续

到了,这案子有意义。”

当我走下台的那一刻,灯光还刺眼,但我不再晃神。

我知道,镜头不能毁了我们,除非我自己先低头。

沈默之站在走廊尽头,双手插在兜里,看着我。

“你很清醒。”

“谢谢。”

他顿了一下:“你刚才那句‘没有关系’,差点把我也骗了。”

我笑了:“我知道你本来也不该出现在这案子里。”

“但我出现了。”

“所以我更得赢。”

我看着他,认真地说。

他盯了我一眼,没再说话,转身走了。

那天晚上,母亲发来一条语音,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你爸笑了一下,说你跟男人吵架的样子,很像他年轻时在车站和人抢单的样子。”

我趴在桌上,哭得肩膀发抖,却咬着牙没出声。

因为我知道,后面还有更硬的仗要打。

6 反击的火焰媒体风暴过后的第四天,舆论的风向终于松动。

我们成功申请到复议程序,法院同意重新评估新增视频与医疗鉴定意见。

同时,有一家独立法学评论平台匿名发布了一篇分析文章,标题是《法律不能屈服于群情激愤》,文章以理性角度分析整个案情,提出“如果过错方永远只看‘谁弱谁有理’,那正义将失去准绳”的观点。

这篇文章不到十二小时,转发量破万,一部分人开始质疑那篇“控诉式报道”的真实性。

那天上午,我照例赶去律所,电梯门刚打开,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走廊尽头——沈默之。

他手里拎着一杯咖啡,站在窗边,低头看着手机。

“文稿你看了吗?”

我开口问。

他没抬头:“我让人投的。”

我怔了下。

“你不是不管舆论吗?”

“我管的是信息,不是情绪。”

他说完,把咖啡放到我桌上,“加班通宵,别晕法庭上。”

我低声说了句谢谢,接过咖啡,滚烫得像能把人从崩溃边缘拉回来。

下午三点,交警部门出具了第二轮鉴定意见。

报告显示,伤者在事故发生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其骑行路径为非机动车道斜切入主道,存在“突发阻断”嫌疑,林志强驾驶车辆虽未完全停下,但存在明显减速动作,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六款,司机行为属一般注意义务已尽。

沈默之将报告放在我桌上,说了一句:“翻盘的命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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