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几次濒临死亡,最后终于迎来了胜利。
侵略者投降那日,我和战友抱着一起,喜极而泣。
可惜,外战刚止,内忧便起。
我从前线撤离,接受组织的安排,来到会城,成为一名特务。
在会城,我见到了一个故人。
再见梅小姐时,我混在流民里,浑身狼狈,瘦如削骨,早已看不出曾经的风姿。
我把她带回了家,大夫说她活不过三日。
我没说话,只是沉默着将大夫送走。
她发着高烧,断断续续的说着胡话。
原来,她离开后又遇见了那个泥腿子,二人拿着那根金条重归于好,挥霍之后,她再一次被抛弃了。
手里没钱的她被泥腿子殴打,摔坏了脸,失去了她引以为傲的容貌,只能接一些不挑的底层人。
后来,她染上了脏病,给人白上都不要,只能沦为乞丐的玩物。
我遇见她时,她正好被一伙流民所救,进了城内的避难所。
梅小姐在床榻上挺了五天,渐渐止住了呼吸。
我抱起她瘦骨嶙峋的身子,仿佛抱起了一抔黄土,轻得离谱。
我将她带出城外,翻遍了整个山头找到了一颗梅树。
平安喜欢吃桂花糕,妈妈便把他葬在了桂花树下。
梅小姐喜欢梅花,要把她葬在梅树下啊。
安葬好梅小姐后,我回到了会城,伪装成一家馄饨店的老板,静静等待着上级的任务。
许是命运的捉弄,我的第一个任务是暗杀唐继民。
我将馄饨店给了曾经救过梅小姐的流民,起身前往湖城。
重新站在城门入口,我的心里五味杂陈。
听说唐继民和吴大帅强强联手,盘踞了西南多省,我进城时,他在城墙上布防,隔着人群,我们遥遥相望,几年不见,他的脸上多了些褶皱。
我朝他咧开嘴角,看着他下了城墙,一步步走向我。
在他将要开口之际,我掏出消音手枪,对准他的眉心。
他脚步一顿,眼里满是我不会开枪的笃定。
可惜,这一次,我的手很稳。
“噗。”
一道闷声气音,唐继民的眉心出现一个血洞,眼里闪过的是来不及收起的久别重逢的喜悦和不可置信。
下一秒,身躯轰然倒塌,人群骚乱起来,这一次,我逆着人群,与他背道而驰。
此后,我不再是红英,而是代号夜莺。
叶莲的夜,红英的莺。
生如野草,我的余生将为了理想而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