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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抛夫弃子,重生我只想守护他们林栀顾征
豌豆小人著小说《前世抛夫弃子,重生我只想守护他们林栀顾征》是作者“豌豆小人”的精选作品之一,剧情围绕主人公林栀顾征的经历展开,完结内容主要讲述的是:我一生叱咤风云,在商界是人人称赞的天才,却在胃癌的折磨下黯然离世。后来踏入阎王殿报道,得知因我曾经的离开,导致丈夫与儿子双双惨死。重生后,我手撕回城调令,放弃人人艳羡的返城机会。前世的我被遮蔽了双眼,抛夫弃子纵得亿万资产,却始终无法填补内心的空洞。这一世,我只想守护好那个沉默寡言却为我付出一切的男人,还有我的儿子。...
来源:rmsjzddi 主角: 林栀顾征 更新: 2025-04-10 06: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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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简介
小说《前世抛夫弃子,重生我只想守护他们林栀顾征》,超级好看的古代言情,主角是林栀顾征,是著名作者“豌豆小人”打造的,故事梗概:骆哥顿时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他原本只是不死心地随口一问,没想到这位大婶还真有!这让他心里忍不住感慨:有时候,人就得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他接过手表,翻来覆去地仔细端详,脸上的激动几乎掩饰不住,哪里还有半点黑市大哥的沉稳样子林栀看在眼里,心里忍不住“呸”了一声“大婶,这种手表你还有吗?价格能优惠点不?”骆哥搓了搓手,语气里带着几分讨好林栀挑了挑眉,语气依旧平静:“你要几块?要得多,可以...
第16章
姚丽冷笑一声,声音提高了八度:“分家了就不是一家人了?分家了他就不姓顾了?他们吃肉,咱们连口汤都喝不上,这叫什么道理?”她边说边用筷子敲了敲碗边,发出“叮叮”的声响。
顾母原本坐在桌边,低着头默默吃饭,听到这话,眉头一皱,手里的筷子“啪”地一声拍在桌上。“你个眼皮子浅的东西,当初不是你嫌人家干得少吃得多,非要闹着分家?怎么,现在看人家日子过好了,又眼红了?有本事让你男人去挣肉去,在这儿敲敲打打给谁看?再闹,就给我滚回你娘家去!”顾母平时是个不吭声的,惹急了也是一副泼辣样。
顾母心里门清得很,才不会受大儿媳的挑拨去坏事。小儿子这些年过得有多不容易她不是不知道,现在好不容易熬出了头,小儿媳也不回城了,愿意好好过日子,她心里比谁都欣慰。再说了,她小儿媳上午才送来了棉布和鸡蛋糕孝敬他们老两口,她可不是个拎不清的婆婆。
大儿媳那些小心思,她懒得计较,只要不越过她的底线,她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若是有人想搅乱这个家,她绝不会坐视不管。
姚丽一听“娘家”两个字,肩膀猛地一缩,像是被戳中了痛处。她娘家兄弟早已成家,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哪还有她的容身之地?她张了张嘴,还想争辩几句,可看到顾母那冷冰冰的眼神,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屋子里一时安静下来,只有碗筷碰撞的轻微声响。顾母重新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咸菜放进嘴里,嚼得咯吱作响。
......
顾征去上工后,林栀带着豆豆在房间里睡了个午觉。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房间里一片宁静。睡醒时,已经下午两点多了。林栀揉了揉眼睛,突然想到顾征出门时没带水壶,这么热的天,在地里干活肯定渴得厉害。
她赶紧起身,走进灶房,将军绿色的水壶装满温水,想了想,还是没有往水里加糖。她一直觉得,甜水不解渴,还是白水最实在。
又觉得光送水不像样,又转身起锅烧水,想要做红糖醪糟汤圆。做法很简单,把糯米粉倒进一个大碗里,往碗里缓缓加入温水,一边倒一边用筷子轻轻搅拌,直到粉子逐渐凝结成团。接着,用力揉几下,面团变得光滑柔软了。
锅里水烧开,林栀揪下一小块糯米团,放在掌心搓成一个细长的条状,然后熟练地揪下一个个小团子,大小均匀,圆润可爱。她将团子轻轻放入沸水中,汤圆一入水便沉入锅底,随着水波的翻滚,渐渐浮上水面,变得晶莹剔透。
林栀拿起勺子,舀了几勺红糖,缓缓倒入锅中。红糖在热水中慢慢融化,汤汁逐渐染成了琥珀色,甜香四溢,弥漫在整个厨房里。她轻轻搅动锅中的汤圆,红糖的香气与糯米的清香交织在一起,令人垂涎欲滴。最后林栀将醪糟舀进锅里稍微搅拌下,一锅香甜的红糖醪糟汤圆就做好了。
林栀从空间购买了冰块放里面,又将锅端到水缸旁,放进凉水里降温。她转身回到房间,发现豆豆已经自己穿好衣服起来了,正坐在床边晃着小腿。
林栀走过去,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我家豆豆可真棒,知道妈妈要带你出去,自己就穿好衣服啦!”说着,她俯身亲了亲豆豆的小脸蛋,痒得他咯咯直笑。
豆豆仰起小脸,眼睛亮晶晶的:“妈妈,我们要去哪儿呀?”
林栀一边帮他整理衣领,一边说道:“咱们去给爸爸送红糖醪糟汤圆,好不好?这么热的天,爸爸在地里干活肯定渴坏了。”
豆豆听了,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兴奋地说道:“好!我也要帮爸爸干活!”
林栀笑着点点头:“好,咱们一起去。”
林栀进到灶房把冰镇好的红糖醪糟汤圆倒进暖水壶里,又拿了几个小碗和勺子,放进篮子里。豆豆则乖乖地跟在妈妈身后,像只小尾巴一样。
林栀一手提着篮子和暖水壶,一手牵着豆豆,走在蜿蜒的田埂上。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碎花衬衫,下身是一条深色的棉布长裤,脚上踩着一双干净的布鞋,整个人看起来清爽又利落。豆豆则穿着一件崭新的纯棉短袖,搭配一条小短裤,脚上是一双小小的解放鞋,蹦蹦跳跳地跟在妈妈身边,脸上满是兴奋的神情。
田埂两旁的稻田里,村民们正弯着腰插秧,汗水顺着他们的脸颊滴落在泥水中。顾征也在其中,他穿着林栀刚给他的新衬衫和军绿色长裤,此刻裤腿已经挽到了大腿处,露出结实的小腿。只见他左手攥着一把秧苗,右手拇指与食指快速分株,精准地插入泥中,动作娴熟而利落。在一群插秧的队员中,显得格外的精神帅气。
“哟,你看,谁家媳妇来送水了。”一个队员抬起头,忍不住说道。
“肯定不是我家那口子,我家那口子懒得要死。”另一个村民笑着接话。
“有顾征家那媳妇懒哇?她可是我见过最懒的婆娘,嫁给顾征我就没见她下地干过活,听说顾征每天下工了还要回去给她做饭,啧啧......你就知足吧!”旁边的大婶打趣道。
“哈哈哈哈……”田里顿时响起一阵哄笑声。
“诶?征哥,你看,那是不是你家豆豆?”陈兵喊了喊旁边的顾征。
“看着像,旁边那姑娘还怪俊俏呢,不晓得是哪家的?”旁边另一个男人也抬头说道。
顾征闻言抬起头,一眼就看到了牵着豆豆的林栀。正朝他挥手,他一愣赶紧放下手里的秧苗,语气带着不易察觉的笑意:“我媳妇来了,我上去趟。”说完快速往田埂走去。
“爸爸!!虫,你腿上有虫!”豆豆突然指着顾征的小腿,惊叫起来。
顾征低头看了一眼,发现一条蚂蟥正吸附在他的小腿上。他面不改色地拿起田埂上放着的秧苗,轻轻一刮,蚂蟥便掉了下来。他一脚把蚂蟥踩进土里,像没事人一样接过林栀手里的篮子,语气温和却带着几分责备:“这么大太阳,你怎么来了?怎么不在家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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