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景初是个合格的男朋友,虽然年纪比我小,可是特别会照顾人,尤其是他特别懂我的情调——白衬衫。
他虽然不带我去见他的朋友,但我也不在意。
毕竟我比他大个四五岁,他很容易被说成傍富婆,吃软饭。
虽然,这就是事实。
可谢景初却亲着我的唇角,极尽占有欲: “我是怕这么好的姐姐被他们抢走。”
“我想吃一辈子软饭,可以吗?”
我当然是没回答,一辈子太久,只争朝夕。
关于周沫沫,是她主动找到我。
宣布自己青梅竹马的身份,展示与谢景初关系的与众不同。
她以为我会吃醋,会嫉妒,然而她算盘打错了。
我不是青春期的小孩,也不会没有脑子的去发疯。
如果谢景初真的喜欢周沫沫,两人相识多年,便轮不到我的钞能力。
只不过他对待她的态度,确实有些不同。
不过,我不会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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