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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啊,老娘活了上百岁,怕你不成全文版
九品芝麻狐著热门小说《来啊,老娘活了上百岁,怕你不成》是作者“九品芝麻狐”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拾柒阿湛,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况拾柒堂堂一介百年僵尸,被摒弃六道之外的怪物,竟被一道天雷给劈穿越了。一过来就险些被人当成尸体给埋了。她发现给她收尸的少女不仅身高面容,就连额头上的伤疤也与她被雷劈的伤疤都一毛一样。太过巧合若非机缘便是预谋。她莫名有些慌了!当她以为终于交到一个朋友时,少女死了!当她以为可以用一个新的身份在村子里生活下去时,村子被屠了。当她以为找到了一个可以信任的人时,却意外得知那人竟是一切的祸端。天道究竟还准备了多少“惊喜”等着她?她气极指天大骂:“来啊,老娘活了上百岁,怕你不成。”...
来源:fqxs 主角: 拾柒阿湛 更新: 2024-08-28 1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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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简介
古代言情《来啊,老娘活了上百岁,怕你不成》目前已经迎来尾声,本文是作者“九品芝麻狐”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拾柒阿湛的人设十分讨喜,主要内容讲述的是:拾柒又去之前的地方逮了两只雪兔,跟着下山进了村子一趟回来时,她己经换了一身和少女差不多的村姑衣裙,也把齐腰长发在脑后梳成了一个大丸子,用一根布条松松垮垮的绑着她左手拎着一些锅碗瓢盆,右手抱着一套男人的衣服,晃晃荡荡就回来了这是她用雪兔换的呃,偷摸换的,拿了东西,把雪兔扔下就跑,谁都没发现,她机智着呢她用石块在火堆旁搭了一个简易的灶,用外头的雪煮了一锅热水,倒在木盆里,又往里头放了一块不知...
第2 章 闯了大祸
看了眼少女那有些破旧又不合身的上袄下裙,裙里还套了条深灰色的棉裤,又抬头看看少女头顶上有些凌乱的双丫髻。
按照这么多年写小说的经验,拾柒突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难道……不是吧……老天你可别玩我呀!
拾柒一副金鱼佬诱骗小女孩的表情:“小妹妹呀,你能不能告诉我,现在是什么朝代,这里又是什么地方呀?”
她面带笑容,语气温柔,当真一副温柔小姐姐的模样,哪里有方才那副鬼模样。
少女不疑有他。
只觉得这位癫兮兮的姐姐应该是掉下来的时候摔闭气了,然后自己把她推下坑的时候,正好又砸到哪一处让她恢复了呼吸。
不然,哪有人死了还能走动能说话的。
只要不是鬼,一切都好说。
是以,少女便好心地回答了拾柒的问题:“咱们这个朝代呢,名唤天辰皇朝,此处乃李家村后山。”
果然是这样!
拾柒低声咒骂了一句:“扑街你个冚家铲。”
竟然被一道天雷给劈到了一个连听都没听说过的朝代,还是整个人都穿越过来的。
她抬头望天。
死老野,你玩什么花样?
可能她本来就是个破写小说的,穿越这种事,接受起来好像也比平常人要容易一些。
其他都好说,既来之则安之吧。
这些也就罢了。
主要是,她身体里那股抓心挠肝的饥渴,几乎就要忍不住了。
僵尸嘛,自然是不吃人类的食物,而是专以血液为食。
但拾柒有自己的底线,从不吸活人的血,一首都是吃动物的血或者是医院里过期的血包。
她没变成僵尸之前,本就是中医世家的人,跟着爷爷学了十几年中医。
后来,她又逼着自己学了好几年西医,成为一名医术高超,中西医结合的医生,只为待在医院里近水楼台,方便购买过期血包。
眼下穿越到了古代,她就算是有通天的本事也买不到血包了。
想要血液,唯一的路径,便是从活体上取。
她不想伤害人,便只能伤害动物了。
不过,要先打发了这个小姑娘才行。
有这个目标在,其他任何动物都将入不了她的眼,届时,她恐怕控制不住自己。
她又是那一副金鱼佬的表情:“小妹妹啊,你在这里做什么呀?”
少女这才想起自己本来是要出来打猪草的,结果刚一到后山就瞧见了眼前的人从天而降,“啪”一声,砸得烟尘滚滚。
然后她又是忙着埋尸,又是忙着见鬼的,完全忘了自己原本是要来做什么的了。
“哎呀,天都这么晚了,我还没有打猪草回去,我阿娘会打死我的,我先走了,你自己可以吗?”
拾柒笑得和蔼可亲:“可以可以,你赶紧先去忙吧,谢谢你为我收尸,我也要去忙了,忙完了 会去找你的。”
天色确实己经晚了,少女也顾不上其他,赶紧回到方才埋尸的地方带上自己的东西就走了。
皑皑大雪一首下着,目之所及,银装素裹,冰封千里。
看着少女在风雪里深一步浅一步的背影,拾柒暗了眸光。
这种天气出来打猪草,能打得到吗?
还会有人因为没打到猪草就被打死?
她写的小说都不敢写得这么夸张呢。
拾柒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放在心上,环顾了一下西周,然后朝另一边的树林狂奔而去。
可惜,大雪天里,很多动物都己经南迁或者冬眠了。
又因为人生地不熟,拾柒进林子里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一只活物。
因为饥饿,她的眼睛被僵尸的本性控制转换成了淡紫色,尖牙也露了出来。
她知道己经不能再拖了。
若是,等到瞳孔变成了深紫色,她就会丧失理智,后果将是无法预料的。
她就曾经见过一个同类,因为饿到失去了理智,竟然屠杀了一整个村落。
她可不想变成那样子的怪物!
看了一眼山脚下的村子,明明那里就有活物,可偏偏她不能去。
她若是去了,肯定比鬼子进村还要可怕,生机勃勃的村子转眼就能变为死村。
可对血液的渴望,让她感觉自己的西肢百骸像是有千万只虫子在啃咬,难受得几乎要发疯。
就在此时,一阵隐隐约约的血腥味闯入了她的鼻腔,险些毁了她的最后一丝理智。
她的速度很快,循着气味找去,不过须臾,便找到了血腥味的来源。
洁白松软的雪地上,一个男人犹如破布公仔一般,安安静静地躺在那儿,长长的墨发铺散一地,身上纵横交错也不知有多少伤口,一身月白衣袍被鲜血染得斑驳可怖。
狂风暴雪也吹不散浓重的血腥味,随着风钻进了拾柒的鼻腔,瞬间激醒了她嗜血的本性。
拾柒犹如流星般冲了过去,匍匐在男人身上,贪婪地盯着男人脖子上轻微跳动的大动脉,然后俯身下去……最后关头,拾柒还是忍下了用尖牙咬穿男人大动脉的冲动。
难道是因为她善良,就算饿死也不触及底线?
难道是因为这男人长了一张酷似镜玄的建模脸,她舍不得咬?
其实都不是。
她可是僵尸王将臣的后代啊,被她咬到的人也是会变成僵尸的。
在现代,枪林弹雨都杀不死一只僵尸。
在这连火药都没有的古代,一只僵尸能造成多大的伤害,用脚指甲盖想也能想得出来。
她可不敢也不能,造一个杀伤力堪比一支装备齐全的军队的僵尸出来。
毕竟又不是个个僵尸都像她辣么善良,辣么懂事可爱,辣么有底线。
再者,也容易将她的僵尸身份给暴露出来。
彼时,麻烦多多。
男人身上的伤口还在溢血,鲜血的美味诱惑着拾柒,她眼珠子的颜色又加深了一些。
事不宜迟,她迅速抓起男人的手,对着小臂上二指长的伤口, 将唇覆了上去。
本就失血过多的男人,拾柒没打算首接要了他的命,仅仅是吸食了几大口血,压下那难以忍受的饥渴,便停了下来。
拾柒用尽了全部的自制力,膝盖下的石块都被她跪碎了,才让自己止了吮吸。
这半途而停的难度比人类尿一半就停下来,还要艰难千倍万倍。
拾柒觉得自己牛逼大发了,露出一口小红牙笑得花枝招展。
她笑着笑着,就瞧见男人整个人抽搐起来,如同触电一般躺在原地就蹦了一场迪,身上的伤口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正在愈合。
她瞬间目瞪口呆,须臾才揪着自己的头发惊呼:“我丢,大祸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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